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区别有哪些
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区别有:
1.危险的来源不同。正当防卫的危险来源是人的不法侵害行为;而紧急避险的危险来源比较广泛,可以是不法侵害,也可以是自然灾害、动物的侵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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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紧急避险必须是出于迫不得已,而正当防卫无此要求。
3.对主体的要求不同。紧急避险要求主体不能有特定的身份。而正当防卫就没有这样的要求。
4。避险保护的是合法利益,损害的也是合法的利益,在这种情况下法律怎么样选择,两害相全取其轻,避险所保护的利益必须要大于避险行为所损害的第三者的利益,如果等于或者小于所损害的利益,避险就没有意义,法律也就没有保护的必要。
5.实施对象不同。正当防卫只能对不法侵害人实施,而紧急避险必须是向第三者实施。
二、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
1.避险意图。避险意图是紧急避险构成的主观条件。
2.避险起因。找法网提醒,避险起因是指只有存在着对国家、公共利益、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、财产和其他权利的危险,才能实行紧急避险。不存在一定的危险,也就无所谓避险可言。
3.避险客体。紧急避险是采取损害一种合法权益的方法保全另一种合法权益。
4.避险时间。紧急避险的时间条件,是指正在发生的危险必须是迫在眉睫,对国家、公共利益和其他合法权利已直接构成了威胁。
5.避险可行性。紧急避险的可行性条件,是指只有在不得已即没有其他方法可以避免危险时,才允许实行紧急避险。
6.避险限度。紧急避险的限度条件,是指紧急避险行为不能超过其必要限度,造成不应有的损害。
三、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联系
1.目的相同。两者都是为了家、公共利益、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、财产和其他权利。
2.前提相同。两者都必须是合法权益正在受到侵害时才能实行。
3.责任相同。两者超过法定的限度造成相应损害后果的,均应负刑事责任,但应减轻或者免除处罚。